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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1-11-25 作者: 来源: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一、招聘机构

【浙江嘉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思政辅导员(招9人)

2、岗位职责: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教育引导工作;

(2)负责管理班级的奖勤助贷工作,做好班级管理、班干部选拔和培养、学生谈心谈话等工作,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在学生宿舍积极开展思政教育、文化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

(3)参与建设平安校园,做好学生社区值班工作;关心大学生心理健康,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心理问题学生的诊治和情况跟踪等工作;

(4)负责大学生思想动态与舆情的掌控和研判,协助领导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5)带领学生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做好共青团相关工作,以党、团、学、社为平台,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教育;

(6)协助学院做好招生、人武、校友、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7)完成所在学院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3、基本要求:

(1)30周岁(含)以下(1990年11月19日后出生)

(2)专业不限,硕士

4、其他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或有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善沟通,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3)工作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4)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心理学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12月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12月2日24:00前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并将登记表和个人电子简历(含个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到[email protected],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考试时审查备案。

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要求2022年1月14日前到岗工作。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报名应聘。

(3)应聘人员应聘简历是否投递成功请以收到我们的回执为准,鉴于应聘简历集中处理,回执可能会滞后,但若投递简历至招聘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回执,请电话联系招聘老师。

2.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2月

学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应聘材料并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各岗位考核人选、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并告知有关事项安排。

3.笔试考核

时间:2021年12月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以来的毕业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4.面试考核

时间:2021年12月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考核后,进入面试考核阶段。面试考核采用个人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个人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限时3分钟。

面试答辩:根据面试考官的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提问以岗位工作和专业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应聘人员均须自行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候考室的有关规定。面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拟录用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情况及应聘者综合情况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前来学院报到,办理进校手续,后由各部门安排拟录用人员业务工作,试用期6个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转为正式人员。

四、投递简历及注意事项

简历接收邮箱: [email protected](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高校人才引进网)

五、联系我们

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范老师 0573-87571148

网址://rlzyb.zufedfc.edu.cn/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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