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提交报销凭证的通知
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将于11月底结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准备,尽快完成项目成果并发表,并于9月23日前提交相关报销凭证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校级项目可报销金额为4000元,院级项目可报销金额为3000元,此次提交后可于结项前再次补报差额,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安排。
教务部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