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项目提交财务报销凭证的通知
接财务处通知,2011、2012年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需在2011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全部财务报销手续,否则将收回剩余资金。我院20个2012年度校级项目已全部获批立项,14个2011年度校级项目也已进入结项阶段。请相关负责人开展好科研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报销凭证提交至开太楼A203办公室。(可报销金额:2011年度4000元,2012年度5000元。)
点击下载:报销注意事项.rar
教务部
2011年10月26日